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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標題:工廠私設焚化爐 空污擾鄰


資料來源:自由電子報


發布日期:2013-05-23


內容:


〔記者郭顏慧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某工廠疑違法在廠內設置兩座小型焚化爐,焚燒往生者「庫錢」和死亡動物屍體等,污染空氣,多次檢舉卻未改善;環保局強調已經罰過兩次,並非什麼事都沒做。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強調,近日將邀集相關局處討論,「該罰就罰,該停業就停業」。


 


新北市議員張晉婷說,據她了解,這家工廠原本開設在市立殯儀館附近,專替往生者家屬焚燒給亡者的「庫錢」,後來因為當地進行市地重劃,半個月前遷移至五股民義路,並在工廠內設置兩座小型焚化爐。


 


一天運作近十小時 黑煙嗆鼻


張晉婷說,前天接獲居民反映,工廠一天運作將近十小時,焚燒時排放濃濃黑煙,味道刺鼻難聞,多次向當地環保派出所反映,想不到環派人員到場後,即以「沒看到現場有焚燒行為」為由離開,連檢測動作都沒有,實在很誇張。


 


後來向市府查證,才知道業者根本沒有合法工廠登記,竟私設焚化爐,現在燒庫錢等物品,萬一哪天有人被丟進去燒,後果誰負責?


 


環保局︰派員稽查 開罰兩次


葉姓居民說,如果只是燒「庫錢」,大家還可以諒解,問題是半個月來,陸續有人看到載垃圾的車子和載死亡動物屍體的救護車進出,焚燒排放大量黑煙,刺鼻味令人作嘔,誰能確保這些東西有無含毒,居民已串聯組成自救會,呼籲環保局不要再坐視不理。


 


環保局環保稽查科長許嘉琦說,十三日第一次接獲民眾陳情後即每天派員到現場稽查,當天及十九日到場時,發現工廠焚燒行為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,立即罰款五千元,環保局並未置之不理。


 


許嘉琦說,公司或工廠欲設置焚化爐,須先取得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」核准後,再向環保局提出「固定污染源許可」申請,若業者未經核准私自設置焚化爐,也應由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」裁罰,環保局僅能就製造空污情事處分。


 


侯友宜說,此案牽涉環保、經發、工務和消防等局業務,近日他將邀集各單位開會討論後續處理事宜,該罰就罰,該停業就停業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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